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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道桥2班苟海旭等九人退学处分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8

         处分公示

 

2010道桥2班苟海旭,2007造价1班徐孝平,2008道桥4班李小龙,2014道桥2班赵仕通,2015道桥2班赵兴,2016道桥2班隆万得,18造价朱粤瑶,18地机建班折佳宾,16铁工2班张晨。以上9名同学休学期满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来学校申请复学,根据《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不符合持续休学者,给予退学。经2021年10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这9位同学退学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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