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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就业观念调整不良心理

发布时间:2018-06-12

毕业生就业是一个过程 ,要转变就业观念。首先,毕业生要树立自主择业意识、竞争意识。要提早准备。主动出击,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实力”的基础上,多渠道广泛联系,推销自己。其次,毕业生择业标准要改变。要打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国家干部和非国家干部的界限,要打破地理位置、经济效益和社会地位等旧的观念的束缚,要从单位的发展前景、工作环境出发 ,结合自己的专业、兴趣爱好 ,着重考虑是否能充分发挥个人能力。再次,就是要广开就业渠道。毕业生不仅要通过学校获得就业信息,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而且也要利用外校、外地的各种人才市场,获取就业信息,面对当前的就业形势,毕业生可以采取“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策略,自主创业或继续深造等,扩大就业领域和空间。

正确面对就业,要克服不良心理。高等教育正在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毕业生一方面要接受社会挑选,一方面又需实现自身价值。所以毕业生要保持平常心,正确面对就业。一是克服挫折心理,当自己的志向和抱负一时不能为社会和用人单位所理解和接受时,不要给人怀才不遇的感觉;二是克服从众心理,毕业生应当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到大机关、大城市并不一定是最佳的职业选择;三是克服虚荣心理,毕业生要发挥自身优势,不能把注意力只集中在社会知名度高、经济实惠的就业岗位;四是克服攀比心理,在求职中不能把别人的就业作为自己求职取舍的标准,“这山望见那山高” ;五是克服自卑心理,毕业生不能怀疑自身价值,要勇敢面对社会挑选;六是克服依赖心理,不能把就业希望寄托在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学校甚至家长身上,要有竞争意识,面对实际,着眼基层。我想,只要学校、社会、学生本人共同努力,大学毕业生一定能做到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在服务社会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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