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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改派及准备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5-02-13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改派手续。   

办理改派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原来有就业单位,现申请改派到新的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原就业单位退函,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个人申请(改派期限为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2.原来派回生源地,现申请派到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个人申请(改派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3.原来报到证丢失,现申请报到证补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个人申请(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

以上材料经教育厅核准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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